以下内容纯粹根据个人实际经历写作,仅供参考:
事件重放:
2004-9月初去银行打存折,发现8月广州电信ADSL科目下面扣款200元,而本人是100元2M包月的ADSL用户,所以一开始怀疑是否电信搞错,将我按200元包月的用户对待。马上打10000投诉,经过三、四次转接后,电话到了广州电信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技术部,经过一番交涉,电信技术人员协助我核查费用来源,发现多出来的100元费用是用于腾讯QQ增值服务充值。

向电信投诉
因为我家里是ADSL路由上网,有几台电脑我和老婆、小姨子等人共用的,我自己从来不用QQ,只使用MSN、ICQ,但是其他人是否使用QQ不能确定,所以暂时作罢。
回家挨个查询老婆、小姨子等人,由于她们基本上是电脑盲,所以网上充值等操作她们都不清楚应该如何做,基本排除内部人作案可能。为保险起见,还是索要了她们每个人的QQ号码以备后面查案。